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批次不合格高粱酒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时间:2023年07月15日 12:17:26   热度: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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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553803Q/2023-002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3-07-14

[ 发布日期 ]2023-07-14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在2022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为永川区和顺大道杨辉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高粱酒52%vol、高粱酒53%vol、高粱酒54%vol,经抽样检验,固形物项目不符合GB/T 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永川区和顺大道杨辉军食品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问题批次在售。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采取召回等措施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3年2月1日,我局对永川区和顺大道杨辉军食品经营部涉嫌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但当事人杨辉军一直未接受调查,目前经营场所已转让,当事人杨辉军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四)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之规定,对该案中止调查,待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恢复案件调查。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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