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娃茅酒业被罚款51万余元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3:18:01   热度:4669

近期,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实施混淆行为案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544167万元,行政处罚种类、依据: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经营的贵州娃茅酒瓶身及外包装均印有“贵州娃茅酒”、“KWEICHOWWAMAO”字样,整体图案布局、颜色搭配与贵州茅台酒的瓶身、外包装相似;当事人经营的娃茅小哈酒瓶身印有“贵州娃茅酒”、“KWEICHOWWAMAO”字样,整体图案布局、颜色搭配与贵州茅台酒瓶身相似。当事人通过“娃茅店”众筹项目开展贵州娃茅酒业务,购买者向当事人支付9576元后可领取贵州娃茅酒4箱(24瓶)或娃茅小哈酒4箱(120瓶)成为项目股东,此后贵州娃茅酒在杭州范围内门店经营产生的销售额股东可以获得分成。截止案发,当事人经营贵州娃茅酒、娃茅小哈酒违法经营额343627.78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传言董事长宗泽后为宗庆后三弟,是否与娃哈哈有着某种关系?对此杭州娃哈哈集团官网已发表声明称:“近日发现有企业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酱香白酒。娃哈哈声明,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与娃哈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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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娃哈哈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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